2
「我是耶和華 --- 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
3
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
4
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
5
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 --- 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
6
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7
不可妄稱耶和華 --- 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
8
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
9
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
10
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 --- 你神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牲畜,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;
11
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
12
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 --- 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13
不可殺人。
14
不可姦淫。
15
不可偷盜。
16
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
17
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
18
眾百姓見雷轟、閃電、角聲、山上冒煙,就都發顫,遠遠地站立,